重庆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1:07 编辑:招生考试办公室 浏览次数:

选拔类转专业的时间、条件及流程摘要部分

我校按转专业的条件和流程不同,我校转专业的类别分为三类:选拔类转专业、退役复学转专业和特殊情况转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转专业文件,点击查看:

https://bzkzs.cqmu.edu.cn/info/1196/1821.htm

一、时间

1.教务处每年6月份根据学校各专业招生情况、办学条件等情况,拟定并公布各专业转入名额,组织学生报名。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只能在第一学年末申请转专业。

二、高考相关要求

1.生源地已实施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其高考选考科目必须与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一致。

2.生源地暂未实施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生生源省同一批次同科类之间互选或者从本科第一批次转入本科第二批次同科类专业,本科第二批次招生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

三、专业限制

1.四、五年制专业不得转入临床医学(AI医学创新班)、临床医学(钱惪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段培养方向儿科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基础医学(钱惪班)等长学制专业、创新班;

2.临床医学(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基础医学(钱惪班)等创新班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四、成绩要求

1.第一学年必修课正考成绩没有不及格记录;

2.学生申请转出时,学生专业排名位于所在专业前20%具有申请转专业的资格。按学生所在专业第一学年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第一学年的必修课不得缓考、旷考),

五、其他

1.凡报名转入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等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学生均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工作在大二秋季学期开学前进行。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参加面试学生的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70%+面试成绩*30%;不参加面试学生的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100%;必修课平均成绩,指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后的分数。

详情请看附件:《重庆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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