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有多项照顾政策,凡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核及公示者,录取时可享受加降分照顾,最高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详见本通知“录取办法”部分。
照顾政策中有关照顾项目、加分分值、免试入学条件等内容,考生网上报名时由报名系统自动强制提供考生阅读,市及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视为送达考生,个别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由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将以上情况书面送达考生。
申报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交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要指派专人对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工作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人员要在复印件上签章,原件归还考生,复印件由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留存1年备查(便函形式的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为防范、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和市教育考试院将同时对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及照顾项进行公示,只有通过公示的考生才能享受照顾。